2006年4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丰胸丰出永久的痛
江一南

  ■维权原因:女子接受隆胸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她将美容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维权经过:第一次上法院败诉后,女子接受引流术取出了体内填充物,并再次拿着有关鉴定结论上法院。
  ■维权结果:法院判决美容机构赔偿相关费用共计15000余元。
  ■维权提醒:做美容手术要找正规的美容机构,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广告轰炸起效应  女孩接受隆胸术
  2001年9月5日,对江苏省盐城市的叶佳妮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提起那一天,叶佳妮依然心有余悸。她重复最多的一句话是:如果可以回到那一天,我一定不会选择去做那个手术。
  2001年,盐城市的添娇媚医疗美容门诊部(以下简称美容部)在媒体上打出大幅广告,其中关于丰乳手术的宣传深深打动了时年24岁的叶佳妮。“30分钟无痛手术,术后立即出院,从此改变你的身体曲线,重展女性傲人身材”等等,字字句句都说到了叶佳妮的心坎上,因为她一直对自己不够挺拔的胸部心存遗憾。叶佳妮来到美容部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一再告诉她手术很简单,术中无痛苦,术后没有任何后遗症,她终于决定试一下。
  叶佳妮不知道也没有想到去了解,这个所谓的医疗美容门诊部当时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都尚未取得。
  这年的9月5日,叶佳妮与美容部签订了一份丰乳术同意书,言明使用“英捷尔法勒”凝胶注射法,在双侧乳房各注射70毫升“英捷尔法勒”凝胶,达到丰乳效果,费用3500元。她付费后于当天接受了手术。

  凝胶疑入胸大肌  丰乳疼痛钻透心
  术后不久,叶佳妮发现自己双侧乳房有硬结并越来越大,疼痛不已,胳膊一动就有钻心的疼痛,活动范围明显受限。她找到美容部,对方称这是术后正常现象,只要用热毛巾热敷加按摩即可。叶佳妮照此做了一个星期,却没有任何效果,疼痛日益加剧。
  以后的日子,叶佳妮多次到美容部交涉,同时一直没有停止热敷、按摩,美容部也给她做了适当的辅助医疗,但情况毫无好转。她后悔了,她找到美容部要求取出填充物,对方依然回答她,是术后正常现象,没有必要取出。
       日甚一日的疼痛让叶佳妮再也不相信美容部的话。经人介绍,她于2001年12月7日、2002年3月23日两次前往南京施而美整形美容医院就诊。医生告诉她,要立即手术,取出填充物。叶佳妮担心地问医生能不能取干净,医生表示很难说。
  2002年4月15日、26日叶佳妮两次前往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美容科检查治疗。医院初步诊断是部分填充物注射到了胸大肌,必须手术取出。
  得知医院的这个初步诊断,美容部也慌了神,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他们是了解不良后果的。美容部派员于2002年5月19日,陪同叶佳妮前往上海某医院就诊,并准备安排叶佳妮入院手术取出填充物。但叶佳妮出于种种考虑,自行放弃了这次手术。

  损伤治疗未终结  首次起诉被驳回
  2002年5月28日,从上海回到盐城几天后,叶佳妮来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状告美容部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经济损失。
  7月2日,亭湖区法院依法委托盐城市中级法院对叶佳妮的状况进行鉴定,结论为叶佳妮双侧乳房硬结疼痛为隆胸术后并发症,但凝胶是否注射于胸大肌无法确定,不够评残。
  叶佳妮对这个鉴定不服,申请重新鉴定。10月28日,亭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鉴定。鉴定结果认为叶佳妮行隆胸术后双侧乳房硬结诊断明确,为隆胸术并发症,与手术有因果关系;建议先对叶佳妮双侧乳房硬结进行治疗,对是否注射到胸大肌及评残问题暂不作鉴定。
  根据以上建议以及有关法律规定,2002年12月30日,亭湖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以治疗尚未终结为由驳回了叶佳妮的诉讼请求。
  叶佳妮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3年4月18日,盐城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叶佳妮的上诉,维持原判。

  手术难抚丰乳痛  再上公堂终维权
  2003年2月17日,叶佳妮前往上海某医院就诊,行引流手术取出体内填充物。手术进行了3个多小时后,她晕死过去,被紧急抢救过来,引流手术只得暂时中断。根据医嘱,一个月后的3月18日,叶佳妮顶着巨大的恐惧,硬着头皮躺上手术台,再次行引流手术。这次术后,医生告诉她,乐观地说,取出了90%填充物。
  2004年7月6日,叶佳妮再次把美容部告上法庭。
  庭上叶佳妮痛苦地诉称,被告的美容手术非但没有给原告带来美体的目的,相反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利,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计32922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叶佳妮申请,亭湖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20日再次委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叶佳妮双侧乳房中的凝胶形成分布等情况进行鉴定。同年9月21日,鉴定结论出来,认为叶佳妮隆胸术后双侧乳房硬结与隆胸术有因果关系,是凝胶注射的层次不正确(注射到胸大肌)所致,但其后果不构成伤残。
  亭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添娇媚美容部在为叶佳妮提供隆胸美容服务时,致原告出现术后并发症,给原告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对此,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美容部一次性赔偿叶佳妮医疗费5286元、交通费1100元、住宿费43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6元、误工费6546元、护理费1543元、营养费54元,合计为15177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没有提出上诉,被告于日前履行了赔付义务。

  赢了官司不轻松  奉劝美容要谨慎
  官司赢了,叶佳妮的心里却并不轻松。日前,她在接受采访时坦承,丰乳后自己终日惶惶不安。2003年,叶佳妮结婚了,让她感到欣慰的是,丈夫没有计较她隆胸的事,给了她更多的体贴和关心。一年后,她有了可爱的宝宝。家庭的幸福冲淡了些许叶佳妮的痛苦,但心灵的创痛却是永远无法抹平的。如今,叶佳妮翻身疼,连抱宝宝也感到身上疼。对于自己曾经的选择,叶佳妮后悔不已。她希望能以自己惨痛的教训警醒更多爱美的女同胞,做丰乳手术或者其他美容手术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随便拿自己的脸蛋和身体开玩笑,自然的美永远是最美的,健康才是真正的美。
  (叶佳妮和添娇媚医疗美容门诊部均为化名)

  专家提醒: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出了问题及时维权
  据专家介绍,真正需要美容手术的女性,一定要慎重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
  美容是面子上的事,一旦出了问题,当事人时常认为是个人隐私,碍于情面不便张扬,要么自己吞了苦果,再花钱进行补救,要么和美容机构“私了”解决。能够像叶佳妮这样坚持不懈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少之又少。法律专家提醒,出现问题后,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忍气吞声要不得。同时,在美容过程中尤其是出现问题之后,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免维权时被动。